我不是太在意外遊時給朋友買手信, TH例外。這些天在外地,常常在想該找一份什麼樣的禮物送他。
在書店,記起早前我們的一段對話。
「姑姐,我看了大半本《哈利波特》了!」
我以為聽錯,書是一年前買的,那時他愛透了電影版,同一齣戲,重覆看了又看,我希望他也看看書,就買了第一冊送他。羅琳女士的書有多厚就不用說了,TH接過書,也不怎麼雀躍。
如此這般過了一年。某一天,或許在家實在有點悶了,沒有什麼好幹,隨手拾起這本似曾相識的書,打開了,一發不可收拾。
「好看嗎?」
「當然好看,實在太好了!」
「有什麼好看?電影不是看過很多遍了嗎?」
「我覺得是不同的。看書呢,可以自己想像,看電影,它都做給你看了。」
說得太好了,他終於走入了精采的閱讀世界。
最好的禮物,不是送他一個圖書館,而是送他愛閱讀的熱情- 如果「熱情」都能當禮物送的話。
同理,帶他周遊列國,不如啟發他對世界的好奇,待他長大了,自己計劃和探索不同的國土,不必倚賴千篇一律的旅行團。
請他吃盡珍饈百味,不如鼓勵他開放味蕾,大膽嘗試人間不同的味道,教他自己做菜,體驗失敗、成功和創新種種買不到的滋味。
買最好的球鞋,不如讓他愛上運動。
買最新的遊戲,怎及得上保持每個人心底裡的童心,怎及得上培養笑看世界的幽默感,永遠覺得人生本身已夠好玩?
這樣想了許久,哈哈,我還用買禮物嗎?
1 comment:
說的好呀, 姑姐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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