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20.2006

upset

想不到一個更貼切的標題。

事件一:前兩天,TH忘了帶筆盒上學,老師罰他不用再出任中文科科長。

事件二:班上有同學不聽話,老師找不出犯事者,就罰全體同學今天不准過小息。適逢今天是零食日,無辜被牽連的TH問:為什麼這樣不公平?

TH口述的是否事實的全部?有待查證。但連坐法這一招,在此間成長的香港學生大抵都領教過,問題是,都什麼年代了!?

H說,先嚴後寬,老師或許想在學期初先訂好規距,之後或會好起來的。

但願如此。

1 comment:

Birgit said...

有些女王的教室的味道.

撇開老師方式的妥當與否不說,孩子願意陳述乃至討論從而引發思考總是好事一桩.

事件二TH的反應是”不公平”,事件一呢?不忿?無所謂?還是覺得不能再犯錯甚至害怕犯錯?

其中提供了很多的機會去了解小孩,增進彼此的溝通並與之一起成長呢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