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電話給TH,想跟他談天解解悶氣,可他一聽見是我,就說要彈鋼琴給我聽。
然後登登登,凳凳凳,一彈就彈了幾首,我收線不是,乾提著話筒等他也不是。待他演奏完畢,我說,謝謝你彈琴我聽,但我只是想跟你好好聊天啊。
「但我真的很喜歡彈琴,很想給你聽嘛。」
到底是什麼時候生出如此微妙的變化?一開始,不見得他真的喜歡這玩意,初學要練習,他總是帶點敷衍,後來為了琴老師的貼紙,練起來有點目標,但最近已不再聽說需要什麼獎勵了,每周學琴,期間自動自覺練習,自得其樂。
能夠完整地彈完一首曲,肯定比只練習章節和片段有趣,但不經過練習,又斷不會生出那個技巧和能力。做父母的,完全放任自流的話,除了極少數獨具慧根的,大多數孩子或許都會捨難取易,打機、看電視、無聊數手指,都是更合心水的霎眼嬌,那何時才能盼到他們終於掌握了初步技巧的那天?可能等到頸長都不會有這一天啊!
強逼,變成了必要之手段。難題在於,我們如何決定強逼到何時?又如何判斷孩子的表現,到底屬於沒有天分、沒有興趣、沒有能力,還是沒有緣分。
所以我說,為人父母,如果沒有足夠智慧,至少都要有運 - 像TH,半推半就,動了真格,運氣太好了。
4 comments:
曉得叫自己做jason,仲學識埋彈琴,不得了呀!我等佢大個先…
一於咁話。而家識左先,整返個十年計劃。Jason而家六歲。十年後,十六歲果陣,我都不過係35,咁就食得啦。哈哈哈哈……
(城市獵人橋段)
MAKE A BIG DREAM
二樓的阿建,人家只是個孩子而已
別在流口水啊- -
TH將來會成多才多藝的人的…
明天的成果是今天的努力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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